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并维护股东利益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1] - 选聘行为包括续聘和改聘 必须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1] 选聘决策机构与权限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职责 [2]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良好执业质量记录 [2] - 必须满足独立法人资格 固定工作场所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六项条件 [2] - 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且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2]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出选聘议案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确定评价标准 监督选聘过程并提出审计费用建议 [3][4] - 需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连续两年变更等情形保持高度关注 [4] 选聘方式与评价标准 - 采用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方式 [5]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和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七项指标 [6][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原因 [7] 审计服务期限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实行合并计算 上市后连续服务不得超过两年 [9] - 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 [9]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规定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 无法保障年报披露时限等五种情形时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1] - 改聘需详细披露原因 被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及审计委员会调查情况等八项信息 [12]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2] 监督与处罚机制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13] - 对违规行为可采取通报批评 承担经济损失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14]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分包转包 审计质量问题时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 [14]
祥生医疗: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