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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1] - 会议由董事长吴富宝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 [1][2]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披露 [2] - 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利润分配方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详见"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公告 [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3][4] - 董事会成员中将设立1名职工代表董事 [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 内部制度修订与制定 - 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度更新 [4] - 授权管理层对尚未完成的内部制度进行简易修订,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5] -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专项行动评估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5]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通知详见交易所网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