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龙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确认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 [2] - 报告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 批准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现金管理 资金可滚动使用 [3] 利润分配方案 - 通过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 [3][4] - 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4]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治理结构变更 - 根据新修订《公司法》及相关规定 拟取消监事会职能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承接原监事会职权 [4]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4] - 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4]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