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规范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和管理流程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权益 [1][2][5] 重大信息范围 - 涵盖定期报告信息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议案 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 诉讼仲裁 重大风险 重大变更等八大类内容 [2][3][4] - 交易事项报告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或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或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或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或交易金额超100万元 [2]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 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3] -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为: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 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3] - 重大风险包括: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如坏账准备占资产30%) 高管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处罚等 [3][4]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分支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在股份被质押 冻结 司法拍卖 托管或设定信托时报告 [4]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在达成意向后立即报告 [4] 报告程序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面谈或电话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5]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 [5] - 报送材料需包括事项起因 现状 可能影响等 并由第一责任人签字 [5][6] 管理责任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5]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 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 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 [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未及时报告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 [7] 制度效力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相同 [8] - 如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执行并参照修订 [8]
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