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 [1]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董事长为固有成员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会任命 负责召集主持会议 不能履职时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2]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董事会按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2] 职责权限范围 - 研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3] - 研究建议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3] -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 议事规则 - 不定期召开会议 提前3天通知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并说明 [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5] 会议管理规范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并明确表达意见 确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 每委员最多接受1人委托 [7][8]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 包括日期地点 出席人员 议程 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要素 [8] 附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 修改程序相同 [9] - 董事会负责细则修订和解释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