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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核心观点 -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 涉及权益维护对象 经营范围 股份收购 资本增减 股东会与董事会结构 利润分配及内部审计制度等多个方面 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适应发展和监管要求 [1][5] 权益维护与公司基本信息 - 章程第一条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明确权益维护对象包括股东 债权人和职工 [2] - 第二条将依据法规从"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明确为"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提升法律依据的精确性 [2] - 第五条增加公司住所邮政编码"518108" 完善基本信息 [2] - 第八条详细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及新代表人确定程序 新增法定代表人法律后果承担及追偿条款 [2] 经营范围与股份条款 - 第十四条细化业务表述 明确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3] - 第二十一条明确公司设立时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 [3] - 第二十三条调整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 明确员工持股计划除外情况及相关限制条件 [3] 股东会与董事会结构 - 第四十三条增加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 明确发行股票及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4] - 第四十七条将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的"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第一百一十二条增加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组成变为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 - 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 由董事会拟定 股东会批准 [4] 利润分配与内部审计 -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中将监事会审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议 明确现金分红政策条件及比例 [5] - 第一百六十九条全面规定内部审计制度 明确领导体制 职责权限 新增内审部门职责及监督指导机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