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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特: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战略决策委员由董事长、二 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当有两名以上战略决策委员 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 第十一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缺席时,可委托由一名委 员主持。每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 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