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规范选聘续聘改聘流程 提升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可靠性 维护股东权益 [1]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股东会审议前不得聘请 [1] - 选聘范围涵盖年度报告审计 其他审计业务视重要性参照执行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 固定场所 健全组织机构 完善内控制度 [1]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 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无证券期货业务行政处罚记录 [1] - 需具备良好社会声誉与执业质量记录 [1] 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议案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与监督工作 包括制定政策 启动选聘 审议文件 提出建议 监督评估等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 公开选聘 邀请招标 单一选聘等 [2][3][4] - 竞争性谈判需邀请两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商谈竞争性报价 [3] - 公开选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 邀请招标需邀请三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 [4] - 单一选聘直接邀请某家会计师事务所 [4] - 公开选聘需通过官网发布文件 包含选聘信息 评价要素 评分标准 结束后公示结果 [4]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 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 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 资源配置 信息安全管理 风险承担能力等 [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4]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启动 评审工作组准备 编制文件 初步审查 综合评审 提交审核 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决议等步骤 [4] - 审计委员会可通过查阅资料 公开信息 向监管部门查询等方式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5] - 选聘有效年限原则上为5年 按年度签订合同 续聘时需进行全面评价 [5]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 工资水平 业务规模等因素调整 下降20%以上需披露说明 [5][6]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需轮换 不同事务所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7] -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 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 [7] - 重大资产重组或分拆上市未变更审计人员的 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7] - 选聘应聘评审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7] 改聘规定 - 改聘情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 无故拖延审计 丧失资质 要求终止业务等 [7]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空缺 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后提议委任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8] - 除特定情形外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 改聘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8]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向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 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 发表审核意见 [8]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后需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股东会表决时前任可陈述意见 [8]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需向股东会说明情况 审计委员会需了解原因并报告 [8]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 审计费用等信息 [9] - 每年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 变更时需披露前任情况 变更原因 沟通情况 处罚记录 收费情况等 [9] - 审计委员会需高度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连续两年变更 同一年多次变更等情形 [9] - 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拟聘事务所 [9] - 关注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的情况 [9] - 关注审计费用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9][10] - 关注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9]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 发现违规需报告董事会 追究责任 [10]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串通虚假应聘 分包转包 审计质量明显问题 未按时出具报告等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 [10][1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执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10]
柳药集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