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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 公司不存在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2] - 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2] 实施程序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将在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审核名单并听取公示意见 [3]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激励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留住优秀人才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积极性 [3] - 通过绑定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促进长远发展 [3]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3] 审议流程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