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交易方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自查期间 - 核查期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8月14日 实际查询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市日至2025年8月14日 [1] 交易相关主体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 标的公司高管 中介机构人员等 [1][2] - 涉及自然人包括李献民 田必友 潘丹君 梁允志 胡祥明 罗慧琳 罗育辉 胡佰连 李琴 计冬梅 姜佳骥等 [2][3][4][5][6][7][8][9][10] - 涉及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11] 股票交易情况 - 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累计买入数量包含2025年5月20日权益分派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5股) [2]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活动 [11] 相关声明 - 所有相关自然人声明交易行为基于二级市场走势和公开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情形 [2][3][4][5][6][7][8][9][10] - 相关方承诺在交易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并愿意将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2][3][4][5][6][7][8][9][10] - 中信证券说明已建立信息隔离制度 相关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活动 [11] 核查结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文件及相关主体承诺 如未被监管立案调查 则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1][12][13] -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和法律顾问均认可该结论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