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并由董事长担任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2] -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专家小组等工作组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3]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 [3] - 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3] 议事决策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召开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4][5] -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4][5] 会议管理规范 - 非委员的工作组可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 财务 法律等人员列席 [5] - 会议记录须由出席人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 [5]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利害关系人须回避表决 [5] - 会议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