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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吴中华)

公司治理变动 - 广汇能源监事会提名吴中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中华已同意出任该职位 [1]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候选人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3] 独立性保障 - 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也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 [2]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关联方 [2] - 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2]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3] 合规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包括广汇能源在内 [3] - 被提名人在广汇能源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 [3] -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期间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 资格审核程序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