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 关于延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至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1] - 公司需对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2] - 若会计差错更正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 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2]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差错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专项鉴证报告及相关年度审计报告的披露工作[2] - 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应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