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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11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及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