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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护 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领导体制、职责与 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 任追究等内容,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内审部门和人员根据国家有 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 分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领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 第六条 内审部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稳定且具备必要专业知识、 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 内审部设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