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杭州华 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