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2] - 需在依法披露信息基础上开展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回应诉求并听取建议 [2] 投资者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信息、ESG数据及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九大领域 [3] - 通过官网、电话、股东大会及分析师会议等多元化渠道开展交流 [3] - 活动前需预设可回答范围 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特定对象沟通规范 - 向机构投资者提供资料时 需同步向其他提出相同要求的投资者平等提供 [5] - 现场调研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预约 并提交人员名单及调研提纲 [5] - 交流后需存档记录 并要求特定对象在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进行核查 [5] 信息披露与平台管理 - 需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提问 并汇总展示热点问题 [6] - 平台答复不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禁止回覆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 [6] - 网址或联系电话变更需及时披露 网站信息需区分最新与历史内容 [4] 投资者说明会管理 - 市场高度关注事项需召开说明会 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等高管必须参与 [8] - 说明会需提前公告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并开通会前提问渠道 [8] - 会后需通过指定栏目发布记录 包含交流内容及是否涉密说明 [9] 内部管理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 需配备具备法律财务及沟通能力的专业人员 [11]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及股东权利保障等六项职能 [12] - 禁止任何人员发布未公开信息或作出价格预测 避免不公平披露行为 [13] 档案管理与培训机制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记录活动内容 [10] - 定期对董事及高管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性培训 [13] - 避免在财报窗口期接受现场调研 公开信息需优先在指定媒体披露 [10]
光峰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