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薪酬管理基本原则 - 薪酬水平需与市场发展、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相匹配 [1] - 遵循公平原则:与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工作职责及行业水平相适应 [1] - 遵循责权利统一原则:与岗位价值及责任义务相匹配 [1] - 遵循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相符 [1] - 遵循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与考核及激励机制挂钩 [1]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 [2] -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2] - 人力资源中心、财经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薪酬方案实施 [2] 董事薪酬构成 - 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职务薪酬 不另获董事津贴 [2] - 独立董事及未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 由股东会审议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 薪酬由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和绩效薪酬(按年发放)组成 [3] - 基本薪酬根据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价值确定 [3] -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为基础 [3] 薪酬发放与税务处理 - 薪酬及津贴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 - 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4]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结算薪酬 [4] 薪酬调整机制 - 薪酬体系需随公司经营变化调整以适应战略需求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议不定期调整标准 [6] - 调整因素包括内部因素(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组织架构等)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 [6] 制度效力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则执行 [6]
永艺股份: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