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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调整原因及具体内容 - 因2名拟激励对象在知悉内幕信息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取消其资格 将合计7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 [5] - 另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 公司将合计3.8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 [5] -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276人减少至271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从370万股减少至359.20万股 预留部分从66万股增加至76.80万股 激励计划授予总数保持不变 [6] 授予方案执行细节 - 公司确定2025年8月29日为授予日 以19.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1名激励对象授予359.2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授予日确定为交易日 且不在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件敏感期内 [8] - 调整及授予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执行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4][6] 合规性确认 - 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3][9]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未出现审计报告否定意见、违法违规处罚等负面情形 [8][9]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将公告董事会决议及调整授予相关文件 并将持续按规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