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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有色: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1][2]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下午15点由董事长张小宁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2][4]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 代表股份432,488,756股 占公司总股本68.3704% [3][4]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04人 具体代表股份数未披露 [4] - 公司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440,022,156股(99.9688%) 反对106,209股(0.0241%) 弃权30,800股(0.0071%) 中小股东同意率98.2158% [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437,413,157股(99.3761%) 反对2,713,301股(0.6164%) 弃权32,707股(0.0075%) [5] - 另一项特别决议议案通过:同意437,416,256股(99.3768%) 反对2,713,302股(0.6164%) 弃权29,607股(0.0068%) [5] - 普通决议议案通过:同意440,060,464股(99.9775%) 反对68,201股(0.0154%) 弃权30,500股(0.0071%) 中小股东同意率98.7147% [6] - 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7,573,607股(98.6235%) 反对69,702股(0.9076%) 弃权36,000股(0.4689%) 中小股东表决比例相同 [6][7] 法律合规性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7] -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表决结果已在现场宣布且无异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