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通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载明了会议方式、时间、地点及议题内容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9:15-11:30 13:00-15:00)和互联网平台(9:15-15:00)进行 [3][4]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9]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 代表股份260,708,38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4876%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327人 代表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 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得同意票325,677,656股 反对58,267股 弃权18,628股 同意比例99.9763% 适用普通决议程序通过 [6] - 议案二获得同意票325,644,012股 反对58,267股 弃权52,272股 同意比例99.9660% 适用特别决议程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10]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9][10] - 法律意见书仅限本次股东大会使用 未经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