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兰剑智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召开前15天公告 载明了召集人 召开日期与时间 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 出席对象 会议地点 审议事项 登记方法及网络投票流程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日15:0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214,74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347% [3][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 持有股份44,519,570股 占股份总数43.3540% 均为2025年8月26日登记在册股东 [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39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695,177股 占股份总数0.6770% 身份由上证所验证机构确认 [4]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 [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所列事项一致 未发生现场修改议案情形 [5] - 所有议案均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 未搁置或不予表决 [5]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45,119,039股(99.7884%) 反对79,097股(0.1749%) 弃权16,611股(0.0368%) 作为特别决议获2/3以上表决权通过 [5]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高度一致:同意45,139,039股(99.8340%) 反对79,097股(0.1749%) 弃权16,611股(0.0368%) 均以特别决议通过 [6][8] - 最后两项议案表决:同意45,137,539股(99.8381%) 反对18,111股(0.0401%) 及同意45,118,039股(99.7884%) 反对79,097股(0.1749%) 弃权16,611股(0.0368%)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