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61.72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 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 [9][10] 批准授权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 监事会核实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5] -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未收到异议 [6]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授予日确定 - 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 [7][8] - 授予日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且为交易日 [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8] 授予对象及数量 - 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61.72万股限制性股票 [9][10] - 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 [9][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9] 授予条件满足情况 - 公司未出现最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0] - 公司未出现最近年度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10] - 公司未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