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登云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总则与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1] - 制度要求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 相关义务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参股公司派驻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可能知情人士[1]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需提交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董事会 监事会 股东会决议事项及重大交易事项[2] -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包括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2]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3] - 诉讼仲裁事项若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即使未达具体金额标准也需及时披露[3] - 其他重大事件包括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 损失 债务违约 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及重大变更事项如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住所 联系方式变更等[3][4] 报告程序与要求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在重大事件触及拟提交审议 各方拟协商谈判或负责人知悉等时点后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4] - 重大信息进展需及时报告 包括决议情况 协议签署及变更 批准或否决 逾期付款原因及安排 交付或过户进展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变化[5] - 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必要时以特快专递送达原件[6]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披露则立即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并履行程序后公开披露[6] - 书面报送材料需包括事项原因 各方情况 内容 影响 相关协议 政府批文 法律文件 中介机构意见及内部审批意见等[7] 管理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要求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7] -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 季度报告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相关资料[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制定相应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联络工作 制度和联络人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重大信息报送需经第一责任人签字[8]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敦促各部门 分支机构 子公司 参股公司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8]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需在信息未公开前严格控制知情范围 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8]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或不定期对义务人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 以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 联络人及其他义务人责任 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由义务人承担责任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可给予处分包括批评 警告 罚款 解除职务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9]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则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制度报董事会审议[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订并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