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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法律意见

核心交易概述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6,896,551股股份(占总股本18.17%)无偿划转至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10] - 本次划转属于国有企业集团内部资产重组 不涉及现金交易 [1][10] - 划转完成后 宁夏电投将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但实际控制人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 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13] 交易主体资格 - 划出方宁国运为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300亿元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4][6] - 划入方宁夏电投为宁国运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2.37亿元 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由宁国运100%控股 [6][8][9] - 双方均依法存续 且宁夏电投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6][9] 标的资产详情 - 标的资产为宁国运持有的国运新能源18.17%股权 对应206,896,551股股份 [1][10] - 该部分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无限售条件 且未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 [10] - 国运新能源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95) 主营业务涵盖发电、输电及新能源技术服务 [9] 审批与协议安排 - 交易已获得宁国运董事会决议批准及宁夏电投内部决策通过 [11] - 宁国运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了正式批复文件(宁国运资[2025]1号) [11] - 双方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约定划转基准日、交割安排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11][12] 交易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划转不涉及上市公司债权债务转移 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维持不变 [12] - 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国运新能源继续履行现有劳动合同 [12] - 股份过户需经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