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日15:00在珠海欧比特科技园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6] - 网络投票时段分为交易系统投票(9:15-9:25、9:30-11:30、13:00-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9:15-15:00)[6]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无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 全部750名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参与[7] - 出席股东代表股份总数112,853,562股 占公司总股本16.1942%[7] - 中小股东持股6,949,271股 占总股本0.99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7]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属非累积投票议案[9] - 总表决同意票112,173,812股 占比99.3977% 反对票516,900股(0.4580%)弃权162,850股(0.1443%)[11]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票6,269,521股(90.2184%)反对票516,900股(7.4382%)弃权162,850股(2.3434%)议案获得通过[11]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4][6] - 表决程序与结果经律师验证合法有效 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或新增议案情形[9][12] - 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深交所身份验证机构确认 股东资格在法律前提下被认定为有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