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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 [1]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召集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发布 [2]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会议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审议事项、股东权利登记日、现场登记办法及网络投票操作方式 [2] - 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讨论事项并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披露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7名 [3] - 代表股份数43,224,97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 [3] - 现场及线上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议案审议与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全部议案 [4] - 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4]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 表决程序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4] -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