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则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使职权[1] - 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1] - 公司需严格依法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行使,董事会需勤勉尽责保障会议正常召开[1] 股东会职权与类型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2] - 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2] 会议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3]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若未反馈可转请审计委员会召集[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集需在5日内发通知,若未执行则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5]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5] - 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且需提交证明材料[5] - 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5][12]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法规[5]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6]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选举需详细披露候选人背景、持股情况及处罚记录[6] 会议召开形式 - 会议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市,以现场形式召开,同时需提供网络投票或通讯方式便利股东参与[7]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8] - 董事会需维护会议秩序,制止干扰行为[8] 出席与表决规则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每股一票表决权,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9]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9]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10] 表决与决议机制 - 违反《证券法》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0]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采用[11] - 提案需逐项表决,优先股发行需就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12项事项逐项表决[12] - 表决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结果当场公布,网络投票可查验结果[13]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14]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出席人员、审议经过、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10年[14][15]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14] 决议执行与法律效力 - 董事选举通过后按公司章程就任,分红提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1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6]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需及时诉讼,诉讼期间仍需执行决议[16] 监管措施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停牌并要求解释[17] - 会议程序或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可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可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实施市场禁入[18] 附则 - 公告指在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1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8]
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