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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第二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提前十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股东大会通知包含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现场登记方法等内容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 - 实际会议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 [7]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629,38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3,624,830股的65.40% [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 [7]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7] 表决程序与决议结果 - 会议审议事项与公告议案完全一致 未出现股东临时提出新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8] - 全部14项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包括H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10项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4项 [8][10] - 具体通过议案涵盖H股发行方案、上市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滚存利润分配、公司章程修订、审计机构聘请、董事角色确定及股权激励计划等核心事项 [8][10] H股发行上市核心安排 - 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同时转为境外募集股份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并明确发行决议有效期 [8] - 针对H股发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相关议事规则 同时确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8] 股权激励计划部署 - 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并配套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10]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具体事宜 确保计划有效实施 [10] - 同步通过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险的议案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