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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康新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3][4]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19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8日[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2024年营业收入相比2022年增长107%,净利润未实现增长,但根据考核公式计算得分X=107,达到100%归属条件[7] - 个人层面考核:37名激励对象中36人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个人归属比例100%,1人考核为"C",个人归属比例为0[7][8] 限制性股票归属详情 - 本次归属人数36人,归属数量207.5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8]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8] - 授予价格为2.97元/股[8]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作废原因包括:16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资格,1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8] - 合计作废数量172.5万股[8] - 作废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10]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归属及作废议案[4] - 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4]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