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 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 因股价触发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41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 完成后债券将摘牌 [2][6][7]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债券发行规模2.025亿元 共202.51万张 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代码123232 [2][3] - 转股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9年11月26日 初始转股价9.39元/股 [3] - 经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后转股价为9.37元/股 2024年权益分派后进一步调整为9.35元/股 [4][5]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130%(即12.16元/股) 满足赎回条件 [2][5][6]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可行使赎回权 [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 每张100.41元 其中利息0.41元基于0.5%票面利率及301天计息周期 [6][7]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0月9日划入持有人账户 [7] -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公司不对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 [1][7] 股东及管理层交易情况 - 经自查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均未交易可转债 [8] 转股操作说明 - 转股申报需通过证券公司系统操作 转股后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8]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