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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预计可能触发"浙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因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1][4] - 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5年2月20日至8月19日期间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若在此期间后再次触发条件 将重新审议决定 [4] - 若触发修正条件 公司将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公告 履行后续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可转债发行总额3.2亿元 每张面值10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1亿元 于2023年3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代码123180 [1][2] - 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9年3月8日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从48.79元/股调整为48.49元/股(2023年6月28日生效) 再调整为48.19元/股(2024年6月6日生效) 最终调整为47.89元/股(2025年5月28日生效) [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修正条件: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1][2] - 修正程序:董事会提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持有可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 [2] - 修正后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 预计触发修正条款说明 - 当前触发条件为股价低于40.71元/股(即47.89元/股的85%) 若后续收盘价继续低于该水平 将触发修正条款 [4] - 公司明确2025年2月20日至8月19日期间不提出修正方案 该期间后若再次触发条件 董事会将重新审议决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