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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 汇鸿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4:00 地点为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内容包括召开时间 地点 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等法定要素 [2][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 实际召开符合通知要求 [3][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 现场会议无股东出席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共295名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值 [7]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 [7]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唯一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属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 [7][8] - 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1,533,353,808股 占比99.8274% 反对股数2,518,291股 占比0.1639% 弃权股数131,600股 占比0.0086% [8][9] - 议案以超过法定比例通过 无临时提案审议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