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佳都科技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1] -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2]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委员占成员总数过半数 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4]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全部成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且均为非执行董事[6]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担任[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离职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 公司须组织委员参加专业培训 董事会定期评估成员独立性[10]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多项重要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负责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监督评估其工作[12]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财务报告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13][14][15]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16] - 就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 督促缺陷整改[17][18] - 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两种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2]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23][24] - 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年报工作规程 - 需在年报披露前30个工作日确定审计时间安排[31]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均需审阅财务会计报表[33]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 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意见[34]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36] - 需密切关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38]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专业背景及变动情况[40] - 披露年度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41] - 及时披露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42] - 披露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的事项及理由[43] - 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44]
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