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回购审批与方案调整 - 2024年9月3日董事会批准回购方案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金额区间为人民币1.5亿元至2.365亿元 价格上限4.3元/股 预计回购数量3,488万股至5,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5.02%至7.92% 回购期限12个月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未实施则注销 [1] - 2025年1月6日董事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由4.3元/股上调至5.5元/股 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2] 回购实施情况 - 2024年9月23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 [3] - 截至2025年9月2日回购期满 累计回购股份46,090,968股 占总股本6.64% 回购价格区间3.41元/股至5.07元/股 支付总金额193,909,781.26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回购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已完成回购 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上市地位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4]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 - 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于2024年12月9日协议转让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04%)予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原因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 [5][6] 股份变动与注销安排 - 2024年7月通过议案 注销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回购的74,797,682股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9.72%) 总股本由769,205,771股减至694,408,089股 注册资本同步减少 2024年9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 [6] - 本次回购的46,090,968股(占当前总股本6.64%)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不享有表决权、分红等权利 计划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若三年内未使用将予以注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