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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主体资格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 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854.2829万元 成立于1992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 药品批发 药品零售 药品进出口 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等 [4] 员工持股计划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77人 其中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 [7] - 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1107.782万股 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5% [11] - 股票来源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0] 解锁安排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解锁 解锁时点为过户后满12/24/36个月 解锁比例分别为30%/40%/30% [11] - 预留授予部分分两期解锁 解锁时点为过户后满12/24个月 解锁比例各50% [11] - 存续期自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股票过户日起计算 可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展期 [10] 资金与管理机制 - 资金来源于员工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7] - 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开立账户 日常管理和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 [12] - 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 [12] 审批程序 -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4][15] - 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关联董事和监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15] - 尚需召开股东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审议 [16]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在指定媒体公告董事会决议 草案摘要 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16] - 需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