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符合法定要求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3日14:00在宁波市鄞州区召开,并同步开放网络投票系统(9:15至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96人,代表表决权股份328,310,253股,占总股本39.9679% [3][4] - 现场出席股东5人,持股324,476,528股,占比39.5012%;网络投票股东191人,持股3,833,725股,占比0.4667% [4] - 中小投资者股东194人,持股16,996,072股,占比2.0691%,其资格均经合法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高比例通过,其中第一项议案同意票占比99.9872%(328,268,353股),反对票仅0.0092%(30,300股) [6][7] - 多项议案同意率均超99%,例如第二项议案同意率99.0395%(325,156,910股),反对率0.9593%(3,146,543股) [6] - 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议案支持率达96.5292%(同意16,406,180股) [9]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9]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未出现议案修改或表决程序异议情况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