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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高于6亿元人民币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 [1] - 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每股11.82元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股东持股信息披露 - 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完全一致 [2] - 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 持股数据以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8日)的登记信息为准 [2] 公司治理程序 - 回购方案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1] - 采用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1] - 相关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