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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两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白宝鲲减持249.95万股、陈和军减持269.95万股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股东白宝鲲和陈和军已完成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为249.95万股和269.95万股 均未超过原计划上限(白宝鲲不超过250万股 陈和军不超过270万股)[1][2] - 白宝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166.30万股(均价49.00元/股) 大宗交易减持83.65万股(价格45.33元/股) 合计占总股本比例1.48%[2] - 陈和军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21.7790万股(均价52.91元/股) 大宗交易减持248.1710万股(价格45.33元/股) 合计占总股本比例1.59%[2] 减持后股东持股结构 - 白宝鲲减持后持有1391.15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8.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0.33万股(占比0.95%) 有限售条件股份1230.83万股(占比7.27%)[3] - 陈和军减持后持有1064.07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6.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9.59万股(占比1.47%) 有限售条件股份814.48万股(占比4.81%)[3] 减持合规性说明 -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且与已披露计划一致 未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4] - 两位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系正常市场行为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影响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