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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美埃科技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1]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通过前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能[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删除原章程中所有"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表述 替换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2] - 明确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4] - 增加股东权利条款 允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14] - 修订对外担保审批规则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增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包括未召开会议作出决议等四种情况[17] 股份与股东管理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40万元人民币[4] - 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3] - 明确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12] - 增加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股份的条款[8] 经营范围调整 - 新增"供电业务"许可项目[4] - 一般项目增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和"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等内容[4] - 删除"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危险化学品"限定表述[4] 制度修订与制定 -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3] - 新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 修订内容涉及多个条款序号调整及交叉引用更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