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 控制资产运营风险 维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 促进健康稳定发展 [1][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行为 包括保证 抵押 质押等多种形式 涵盖借款担保 银行信用证 承兑汇票 保函 融资租赁等具体类型 [2] - 对外担保需严格遵循审批程序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并落实反担保措施 加强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 [2][3][4][5] 对外担保基本原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或相互担保 [2] - 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依法定程序审议批准 否则不得签订担保合同 [2] - 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对方必须提供反担保 且反担保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2][3] -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向中介机构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3] 审批权限及程序 - 公司日常负责对外担保的职能部门为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 [4] - 审批前需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评价 索取企业基本资料 财务资料 贷款偿还情况 银行征信报告等 [4] - 财务部根据资信评价结果提出担保意见 经总经理审核后上报董事会 [4]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 一年内累计担保额超总资产30% 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等 [5][7] - 除上述情形外 其余担保由董事会审批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8] - 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8] - 担保合同由法务部门审查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 财务部需在合理时间内将合同传送法务备案 [8][9] 担保风险管理 - 提供担保需遵循风险控制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责任限额 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有效风险防范措施 [11] - 加强担保合同管理 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定期与银行核对 注意担保时效期限 [11] - 需落实反担保措施 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质押 [11] - 财务部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 收集财务资料 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建立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1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 法务部门会同财务部在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 行使债务追偿权 [11] - 出现被担保人未还款或破产等情形时 公司需及时披露信息 [11] - 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核查担保情况 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担保事项 监督内部控制 [11] - 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担保行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强令担保时 董监高应当拒绝 [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证监会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抵触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 [1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修改亦同 [12]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12]
美埃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