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股比例1.62%,占公司总股本0.33% [1] - 质押起始日为公告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之日,质押股份未被用于限售或补充质押 [1]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生产经营,质权人未在公告中披露 [1]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持股617,650,241股,占公司总股本20.52%,累计质押541,527,254股,占其持股比例87.68% [1][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588,080,370股,占公司总股本52.77%,累计质押1,254,117,797股,占合计持股比例78.97% [2] - 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中有限售股0股,冻结股0股,未质押股份中有限售股0股,冻结股0股 [2] 控股股东质押风险与资金状况 - 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对应融资余额86,600万元,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382,389,400股,占其持股比例61.91%,占公司总股本12.71%,对应融资余额612,700.43万元 [2] - 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具备充足资金偿还能力 [3] 质押事项对公司影响 - 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 - 截至目前质押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