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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未出现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未发生违法违规或利润分配异常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1]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且属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合法有效范围[1]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不少于10天 并于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计划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 - 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和行权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日期、价格、任职期限、等待期、行权条件及比例)未违反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2] 激励计划实施意义 - 计划将建立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增强公司凝聚力并实现发展成果共享[2] - 通过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并激发管理团队热情 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2] -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2] 总体结论与后续安排 - 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3] - 相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