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发起部分要约收购 目标为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全体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 - 要约收购价格为5.60元/股 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 -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 占抚顺特钢股份总数的5% [2][6] - 基于要约价格5.60元/股和收购数量98,605,000股计算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52,188,000元 [3] 要约收购时间安排 - 要约收购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 自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2][4] -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4][8]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为770001 申报简称为抚钢收购 [3] 收购目的与资金安排 - 收购人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与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 旨在通过要约收购提升持股比例 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 [2] -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3] - 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也不存在利用收购股份进行质押融资的情形 [3] - 收购人已将覆盖最高资金总额552,188,000元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作为履约保证 [3] 预受要约操作规则 -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账户中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 超出部分无效 [4] -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 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5][7] - 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不超过98,605,000股 收购人按约定条件购买全部预受股份 若超过则按同等比例收购 计算公式为: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98,605,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6] - 出现竞争要约时 预受要约股东需先撤回原预受要约才能进行再次预受 [6][8] 信息披露与程序安排 - 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开市前 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6][8] - 股东需通过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事宜 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申报手续 [5][7] - 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4]
抚顺特钢: 抚顺特钢: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