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股份: 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1] - 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请求追加公司为(2024)津0115执5762号案件被执行人 [1] - 原告要求公司在未依法缴纳20,0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1] 案件具体诉求 - 原告就(2025)津0115执异229号裁定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 - 诉讼针对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 [2] - 原告申请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并要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 公司股权历史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不再持有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股权 [2]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 财务影响评估 - 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1] - 实际损益影响最终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