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交易方案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 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15.3657百万元 考虑基准日后实缴出资36.0972百万元 最终交易作价确定为151.4629百万元[3][4] - 公司拟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数量为13,535,558股 发行价格为11.19元/股 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4][5][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细节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上市地点为深交所[4] -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股价触发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8] -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亏损由交易对方补足 收益归公司所有 交割后90日内进行专项审计[9][10] 价格调整机制 - 为应对市场波动 本次交易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可调价期间为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证监会注册前[10] - 调价触发条件包括深证综指或证监会批发行业指数及公司股价在30个交易日内涨跌幅超过20%[11] - 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20/60/120日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1] 业绩承诺安排 - 业绩承诺期为交易完成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若2025年完成则承诺期为2025-2027年度[13] - 业绩承诺资产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根据评估报告协商确定 2025年不低于10.1566百万元[14] - 业绩承诺人优先以股份补偿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 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合计不超过交易对价151.4629百万元[16]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1.40百万元 不超过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后总股本的30%[19] - 募集资金用于通用技术东莞基站节电服务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额188.40百万元[22] -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锁定期6个月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17][19][20] 交易程序与合规性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交易对方中技进出口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受通用技术集团控制[25] - 监事会确认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8][24][26][28] - 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均由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34][35] 中介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35] - 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备考审阅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35] - 另聘请北京汉鼎科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5]
中成股份: 中成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