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同日通过相同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4]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0日正式批准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5] 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至7月24日进行为期10天的激励对象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4]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同日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条款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3日 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且为交易日的要求 [6] - 以11.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73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7] 授予条件合规性 - 公司未出现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7] - 公司未出现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7] - 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5] - 授予日 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7] - 授予条件已完全满足 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