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层计划减持股份 因个人资金需求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的股份[1][2]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实际控制人陈一军持股29,400,000股 占总股本11.2494% 其中IPO前取得15,000,000股 资本公积转增取得14,400,000股[1] - 实际控制人余谷峰持股29,400,000股 占总股本11.2494% 股份来源与陈一军相同[1] - 实际控制人陈科军持股29,400,000股 占总股本11.2494% 股份来源与其他实际控制人一致[2] - 一致行动人余元康持股39,200,000股(14.9993%)陈恩乐持股39,200,000股(14.9993%)余谷涌持股29,400,000股(11.2494%)合计持股196,000,000股(74.9963%)[2]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 陈一军拟减持不超过1,950,000股(0.75%)其中集中竞价不超过650,000股(0.25%)大宗交易不超过1,300,000股(0.50%)[1] - 余谷峰拟减持不超过3,920,000股(1.50%)其中集中竞价不超过1,300,000股(0.50%)大宗交易不超过2,620,000股(1.00%)[2] - 陈科军拟减持不超过1,950,000股(0.75%)其中集中竞价不超过650,000股(0.25%)大宗交易不超过1,300,000股(0.50%)[2] - 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2][3] 承诺履行情况 - 减持计划符合此前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及减持比例(集中竞价90日内不超过1%)等承诺[3][4] - 实际控制人曾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25%[4] - 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承诺一致[5] 实施安排说明 -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1] - 预披露期间若股票停牌 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顺延[3] - 减持主体不存在其他安排[3]
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