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调整核心内容 - 海目星拟将向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从8,000万元人民币追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本次调整旨在满足星能懋业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缓解其融资难度并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1][2]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关联自然人赵盛宇与周宇超作为星能懋业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但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1][2]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星能懋业为海目星控股子公司 海目星持股比例为64.20% 其他股东包括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9.00%)、赵盛宇(8.00%)、周宇超(7.30%)等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星能懋业资产总额为11,571.65万元 负债总额12,841.22万元 净资产为-1,269.57万元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014.77万元 净利润-2,188.96万元 [3] - 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系基于公司战略安排及股东财务状况 公司强调对星能懋业具有实质控制力且资金风险可控 [3][4] 交易定价与协议安排 -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海目星自有资金 利率定价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及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 [4] - 具体借款协议尚未签署 但明确额度有效期36个月且可循环使用 借款无抵押和担保安排 [4][6]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本次调整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赵盛宇、周宇超均回避表决 [6][7] - 独立董事认为该调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 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强调风险可控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6][7]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审议程序合规 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8]
海目星: 海目星: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