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组织行为并保障股东与债权人权益 [2]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除行使公司章程规定职权外,还需审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及占净资产40%以上的贷款事项 [2] - 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5]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若不同意或未反馈,提议方可自行召集 [6][7][8]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及时响应,可进一步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8][9][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机制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布补充通知 [9][10]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且需在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10][11][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是否受监管处罚等信息 [1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规则 -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可同步采用网络投票,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晚于会议当日9:30 [12][2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事项适用特别决议 [16][17][36][37]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权 [18][19][41][42] 决议执行与记录保存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若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 [22][51][52] - 会议记录需记载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并由董事、秘书及召集人签名后保存至少10年 [23][53] - 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则无效,程序瑕疵可能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执行 [24][56]
海油工程: 海油工程股东会议事规则